2010年鹿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5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机构
(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湘文(县教育局局长)
潘福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莫宏兴(县教育局副局长)
邓庆忠(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莫晓军(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杨汉斌(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莫蔚东(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陆铁克(县教育局财会基建股股长)
林瑞明(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湘文(兼)
成 员:莫晓军 陈铭清 叶光华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二、招聘计划
我县计划招聘初中英语教师10名,初中美术教师5名,初中音乐教师5名,初中心理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10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5名,小学体育教师5名,,小学音乐教师5名,小学美术教师5名,小学心理教师5名。
三、招聘对象
在网上已报名,经自治区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四、招聘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9日上午9:00—11:00。请参加笔试的人员务必带身份证对号入座。
2.笔试地点: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东校区)。
3.笔试的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采用闭卷考试。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21日在县教育局公布。
6.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能少于职数的2倍,如少于职数2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一个课时。
2.面试程序
⑴由应试者抽签确定说课顺序,之后每位应试者提前一个小时抽说课内容并备课。
⑵应试者备课45分钟后按工作人员通知进入说课教室,面对专家组说课,说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⑶评分办法。各科由7名专业教师组成专家评委。应试人员上课结束后,各专家成员根据教学能力测试评分细则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工作人员负责统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5位评委总分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每一节课结束后,各组工作人员立即将评委的评分表收齐进行统计,并在上课教室外公布面试结果。
⑷面试时间和地点:7月2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地点在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东校区)。
(三)考核
1.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后,于7月22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2.被确定考核的毕业生考核前应提交的材料: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学校毕业鉴定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材料上交时间:2010年7月22日前交鹿寨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7月23日上午8:00—12:00在鹿寨县县级医院进行(需空腹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按笔试、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2. 2010年7月30日将拟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审核同意后,于8月9—13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示。
六、集中培训与考试。
由我县教育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八、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公(http://tg.ncss.org.cn),请报考鹿寨县特岗计划的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16号以前电告我局确认参加考试,以便我们安排考试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我县不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2-6814943
联系人:莫老师 叶老师
附件:鹿寨县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各科目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鹿寨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